發(fā)改委回應 | 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中標候選人公示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根據(jù)《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fā)布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中標候選人公示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 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質量、工期(交貨期),以及評標情況;
(二)中標候選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承諾的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其相關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 中標候選人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四)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五) 招標文件規(guī)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中標結果公示應當載明中標人名稱。